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价学〔2008〕9号)
本局各支部、各部门:
根据省委部署安排,现将《省物价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1、省物价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实施办法
2、省物价局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实施计划表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1:
省物价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第三阶段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委部署安排,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从7月中旬开始,至8月下旬结束。第三阶段是在前两个阶段工作基础上,集中精力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确保试点工作出成果的关键阶段。要坚持深入解放思想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创新体制机制相结合、自身主动整改与吸收群众参与相结合。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
继续把学习贯穿始终。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13重要讲话和6.30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7月1日在中央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7月3日中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及7月7日省委常委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发展理念、发展思路等重大问题上进一步形成共识,为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创新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干部经常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群众真正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定于7月16日下午,局召开转段动员大会; 7月22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第三阶段工作,并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在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对价格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思路和措施作进一步细化,使整改工作目标更加清晰、要求更加明确、责任更加落实、实施更加到位。要求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真正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工作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和制度化,为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据可依提供条件。具体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