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2.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采取各种有效办法和措施,加强政风行风评议的宣传工作,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采用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宣传教育系统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也要实事求是地指出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虚心听取评议的意见和建议。

  在组织开展迎接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时,要把政风行风评议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两手抓”,正确处理好评议工作与教育日常管理工作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大力提高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教书育人服务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要将迎评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以党风促政风,以政风促行风;要将迎评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从严治教、依法治校,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要将迎评工作与当前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各单位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开门搞迎评,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整改。要转变思想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在评议开始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教育收费、考试招生、物资采购、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政务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查,找准存在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整改。整改工作要抓住重点对象,如容易出问题的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抓住重点问题,如对去年检查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和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等;抓住重点内容,如教育收费、招生考试、政务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建设等群众关注的工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迎评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即知即改。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布,务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要立足建立长效机制,把治本和治标有效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进一步构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4.主动配合,加强沟通。各单位要充分尊重市和区县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监督权和评议权,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认真正确对待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配合好他们开展工作。要按照要求积极主动介绍规范教育收费、加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等情况,积极主动提供相关工作资料,积极主动提供评议过程中的工作信息,积极主动反馈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积极主动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场地等工作条件。要通过积极配合工作,确保政风行风监督员顺利履行职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