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根据《安全教育大纲》制订本校安全教育大纲和教学计划。
附件:上海市大学生安全教育大纲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上海市大学生安全教育大纲
(试 行)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根据十七大报告关于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要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现制定《上海市大学生安全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大纲》,旨在进一步明确安全教育的教学目标、内容和方式。各高校要按照《安全教育大纲》,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科学、针对性强和具有特色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本校的大学生安全教育活动,积极促进高校安全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一、安全教育目标
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是培养大学生树立国民意识、提高国民素质和公民道德素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大学生安全教育,既强调安全在人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又关注学生的全面、终身发展。要激发大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立正确的安全观,并努力在学习过程中主动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主动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通过安全教育,大学生应当在态度、知识和技能三个层面达到如下目标。
态度层面:通过安全教育,大学生应当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树立积极正确的安全观,把安全问题与个人发展和国家需要、社会发展相结合,为构筑平安人生主动付出积极的努力。
知识层面:通过安全教育,大学生应当了解安全基本知识,掌握与安全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安全问题所包含的基本内容,安全问题的社会、校园环境;了解安全信息、相关的安全问题分类知识以及安全保障的基本知识。
技能层面:通过安全教育,大学生应当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安全信息搜索与安全管理技能。掌握以安全为前提的自我保护技能、沟通技能、问题解决技能等。
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使大学生意识到确立法制思想的重要性,了解遵纪守法是安全的前提,大学生应确立大安全的观念。逐步确立法制前提下的安全发展目标,增强大学安全教育的有效性、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