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防治荒漠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政函〔2008〕75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根据西部地区的实际,把治理荒漠化土地作为生态省建设的重点,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大规模生态建设工程,以退耕还林和三北防护林工程治理沙化土地,开展农防林更新改造,完善基础林网建设,特别是创造性地通过生态草工程建设治理荒漠化土地,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防治荒漠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治荒漠化的意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和各行业参与荒漠化土地治理的积极性,省政府决定,授予农安县林业局等15个单位 “吉林省防治荒漠化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授予王向阳等40名同志 “吉林省防治荒漠化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防治荒漠化工作中再立新功。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因地制宜,加大投入,扎实工作,创造性地开展荒漠化土地治理,为建设生态优良的新吉林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省防治荒漠化先进单位名单
2吉林省防治荒漠化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吉林省防治荒漠化先进单位名单(共计15个)
长春市农安县林业局
四平市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双辽市林业局
梨树县林业局
白城市
洮南市人民政府
镇赉县大屯镇人民政府
大安市林业局
通榆县林业局
白城市洮北区机械林场
松原市
长岭县人民政府
扶余县人民政府
前郭县林业局
乾安县经营林场
省直
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办公室
吉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
吉林省防治荒漠化先进个人名单(共计40名)
长春市
王向阳 长春市林业局营林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