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二00八年蓝天碧水安静行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综〔2008〕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现将《佳木斯市二00八年“蓝天、碧水、安静行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佳木斯市二00八年“蓝天、碧水、安静行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完成我市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落实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市政府决定实施“蓝天、碧水、安静行动”百日攻坚战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为确保本次整治活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打造“最佳生态魅力城市”为目标,以“十项重点工程”为着力点,统一思想,分工负责,协同作战,严格执法,专项推进,通过各部门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开展“碧水行动”,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落实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政策和措施,改善松花江佳木斯江段水环境质量。
1、强力推进我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的实施,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划项目未开工的今年要全部开工,在建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年底前要建成并投入使用。城镇污水厂项目主体工程要开工建设。
2、整顿涉水违法排污企业,对排放污水超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仍然违法排污的企业责令停业或关闭,按上限予以罚款,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废纸造纸企业污水实现零排放。
(二)开展“蓝天行动”,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完成消烟除尘工作,改善城镇大气环境质量。
1、治理洗浴业、餐饮业原煤散烧。餐饮业全部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柴油等清洁燃料或使用标准型煤炉灶燃用蜂窝型煤,禁止燃用原煤。洗浴业全部使用天然气、煤气、柴油、电等清洁燃料或使用型煤锅炉燃用蜂窝型煤,禁止燃用原煤,保证废气达标排放,不污染四邻。
重点完成40家洗浴业治理和市区沿江路以南、站前路以北、德祥街以东、和平街以西的141家燃用原煤的餐饮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