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任落实:
责任县(市、区)政府:新安县政府
政府责任人: 张生伟(新安县县长)
政府主管责任人:王应峰(新安县副县长)
公安部门责任人:盛林林(新安县公安局副政委)
消防部门责任人:郭松献(新安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单位责任人: 刘秋林(新安县华美宾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孟津县第二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楼
(一)单位概况:该宿舍楼耐火等级为二级,整体5层局部6层,高度18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二)火灾隐患情况:
1. 男生宿舍缺少一部疏散楼梯,不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2条规定;
2. 男生宿舍未安装室内消防栓系统,不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1条。
(三)整改要求:
1. 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2条规定,男生宿舍增加一部疏散楼梯;
2. 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1条,男生宿舍增设室内消防栓系统。
(四)责任落实:
责任县(市、区)政府:孟津县政府
政府责任人: 苗欣欣(孟津县县长)
政府主管责任人:陆乡灵(孟津县县长助理)
公安部门责任人:曾利民(孟津县公安局副局长)
消防部门责任人:席立新(孟津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单位责任人: 王元平(孟津县第二高级中学校长)
九、洛宁县新华园酒店有限公司
(一)单位概况:该酒店建筑高度21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其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是一家集住宿、餐饮、洗浴为一体的酒店。
(二)火灾隐患情况:
1. 西、南两侧防火间距不足,不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1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