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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督办全市第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4. 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6.3条规定。

  (三)整改要求: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消除“三合一”“二合一”现象;

  2.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3.1条规定,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

  3.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1.1条规定,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4.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6.3条规定,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四)责任落实:

  责任县(市、区)政府:汝阳县政府

  政府责任人:  王自文(汝阳县县长)

  政府主管责任人:李 强(汝阳县副县长)

  公安部门责任人:李宏克(汝阳县公安局副局长)

  消防部门责任人:陈 刚(汝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单位责任人:  韦伟昌(汝阳县百货大楼法定代表人)

  七、新安县华美宾馆有限公司

  (一)单位概况:该宾馆耐火等级为二级,共6层,高度18米,总建筑面积1512平方米。

  (二)火灾隐患情况:

  1. 宾馆缺少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2条规定;

  2. 宾馆未设置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规定。

  (三)整改要求:

  1.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2条规定,应增设安全出口;

  2.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规定,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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