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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督办全市第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督办全市第二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洛政〔2008〕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切实减轻火灾危害,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年初,市政府对中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侨地产大厦等9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了挂牌督办。各责任单位认真负责,4月30日前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有效消除了重大火灾隐患。按照省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为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的消防安全,近期,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又一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火灾隐患排查,经有关专家现场查看、论证,新认定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等9处重大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情况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附后)。市政府决定对新排查出的9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第二批挂牌督办。望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确保9处重大火灾隐患在2008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毕。各有关单位在隐患整改期间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附件:市政府第二批挂牌督办的9处重大火灾隐患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 件
市政府第二批挂牌督办的9处重大火灾隐患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一)单位概况:该建筑系办公楼,耐火等级一级,地上17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61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二)火灾隐患情况:

  1. 消防栓泵与喷淋泵合用,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未分开设置,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3条规定;

  2. 喷淋系统漏保护,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6.2条规定;

  3. 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配置安装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9.2.1和9.2.3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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