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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广州市银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批复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广州市银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批复
(粤财工〔2008〕142号)


广州市银信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转来《办理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申请书》、《资产评估机构变更事项备案表》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州市银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换发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接此批复后,请到省资产评估协会办理领取新版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手续。

  二、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银信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更名后的资产评估机构承担原资产评估机构应承担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

  三、同意公司股东变更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刘武(注册证号:23000031)、注册资产评估师陈建俊(注册证号:44000018)、注册资产评估师吴锦文(注册证号:44000021)、注册资产评估师张任易(注册证号:44000019),以及非注册资产评估师涂奕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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