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现场救援预案。发生此类事故时,公安、安全监管、交通、卫生、环保、监察等部门及当地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赶往事故现场,组成现场救援小组,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同时,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做好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及周围人员疏散工作。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
5.5 重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现场救援预案。发生此类事故时,公安、安全监管、交通、卫生、供销、监察等部门及当地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成现场救援小组,疏散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烟花爆竹,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
5.6 重大工程建设及燃气安全事故现场救援预案。发生此类事故时,建设、公安、卫生、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及当地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组成现场救援小组,开展抢救工作,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市建设局制定。
5.7 重大煤矿安全事故现场救援预案。发生此类事故时,公安、煤炭、卫生、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及当地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组成现场救援小组,根据事故类型迅速制定营救方案,调集专业矿山抢险救援、医疗救护队伍进行排险、抢救伤员和做好灾区的防疫工作;搞好事故区域警戒,维护矿区社会治安。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市煤炭局制定。
5.8 重大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现场救援预案。发生此类事故时,公安、安全监管、卫生、监察等部门及当地政府要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组成现场救援小组,根据事故类型迅速制定营救方案,调集专业矿山抢险救援、医疗救护队伍进行排险、抢救伤员和做好灾区的防疫工作;搞好事故区域警戒,维护矿区社会治安。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市安全监管局制定。
5.9 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场救援预案。发生此类事故时,公安、质监、卫生、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及当地政府要组织力量,立即赶赴现场,组成现场救援小组,根据不同事故类型组织专业人员,切断危险源,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及时调集专用设备及器具进行抢险和抢救伤员。具体应急救援预案由市质监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