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门: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教育的相关政策,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需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或幼儿园就读的,以固定居住地就近入学为原则,在入学条件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就读。
  卫生部门: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坚决惩处非法雇用未成年工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专项行动过程中,要坚持“边检查、边纠正”的原则,强化执法责任制。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行政不作为、渎职等行为,市监察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二)形成执法检查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充实一线检查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要将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受理投诉举报。要充分发动和依靠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力量,切实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在整改过程中,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更要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工作。
  (三)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理和安置工作。督促企业清偿拖欠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落实好经济补偿金。对受伤或受职业病伤害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医治救助,并确保平安返乡;对暂时不能返乡的人员,要给予集中救助。对经查实的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虐待伤害等违法犯罪分子,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依法严处,决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乡镇基层组织处理好发展地方经济和依法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关系,提高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及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氛围。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