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镇政办发〔2008〕13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是生态市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快镇江生态市建设步伐,重点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依据国家关于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培育农村生态文明、促进城乡和谐发展为目标,全市41个镇及丹阳经济开发区、句容经济开发区、镇江新区大港街道、丹阳练湖农场全面启动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2008年底前争取有30%以上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标准,2009年6月底前有60%以上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标准,2009年底前确保80%以上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二、主要工作
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指标包含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诸多方面,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地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查找问题和工作差距,针对各乡镇的具体情况,采取一镇一策的办法,确定一批重点工程项目,着力解决创建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1.抓紧完成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编制或修订乡镇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是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的基本条件之一。目前我市大部分乡镇缺少规范的环境规划,少数已有环境规划的乡镇也因行政区划调整和创建指标调整必须进行修订。因此,各辖市(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要抓紧组织所有乡镇(开发区、街道、农场)开展环境规划的编制或修编,9月底前完成编制(修编)和报批工作。
2.加速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建设是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基本要求。为达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以上的创建指标,各地要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工程建设。列入太湖流域的28个建制镇规划建设的19个污水处理厂要同步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年底前全部建成投运。太湖流域以外的各建制镇也要加速推进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工程建设,工程进度和投运时间要符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进度要求。各地要按照市政府《关于镇江市农村(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意见》(镇政发〔2008〕40号),抓紧推进各项建设工作。2008年,丹阳市、句容市要开工建设省政府下达的47个农村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其中16个年内建成投运。
3.加强乡镇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
依据乡镇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组织实施集镇环境建设和综合整治,力求做到城镇布局合理,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城镇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强化镇容镇貌和乡村环境管理,确保镇区街道整洁、环境优美,镇郊及村庄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进一步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辖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置机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0%,“白色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确保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规划要求。强化农村改水、改厕和清洁能源推广,加大区域供水力度,确保城镇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大于98%,生活饮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0%,城镇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达到国家卫生镇有关标准,清洁能源普及率大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