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实施范围中,行政许可集中、行政执法普遍、与群众联系密切的“窗口”单位是重点,应加强联系和指导,重点推动和完善。州人民政府确定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局、州交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民政局、州旅游局、州工商局、州地税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重点联系和指导的机关。同时确定文山县、马关、丘北县为重点联系和指导的县。
各县人民政府也应选择一定数量的机关作为重点联系和指导的单位,积极探索经验,推动全局工作。
三、组织领导
州人民政府建立“三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由州政府办、州监察局、州人事局、州审计局、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州广播电视局、文山日报社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州实施“三项制度” 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在州人事局下设实施“三项制度”办公室,承担推行“三项制度”的具体工作。
各县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三项制度”实施的组织和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对“三项制度”实施工作的进行统筹安排和监督检查。各级人事部门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实施“三项制度”的主要承办机构,要充实力量,认真抓好“三项制度”的推行和实施工作。
各县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将成立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其人员名单于4月8日前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同时报送州人事局。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今年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分为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学习培训和宣传(3月)。及时将行政问责办法和“三项制度”手册发放到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手中,让行政机关公务员人人熟知“三项制度”,人人遵守“三项制度”,人人执行“三项制度”,深刻领会省政府实施“三项制度”的精神,提高执行“三项制度”的自觉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行政学院要将“三项制度”列入公务员各类培训教学计划,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州内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全文刊发“三项制度”,形成系统报道,加大对“三项制度”的宣传,使“三项制度”家喻户晓,让全社会都参与到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中来,为实施“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第二阶段:制定实施方案(3-4月)。实施“三项制度”的机关和单位,在科学分解职能、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把“三项制度”的内容具体化。制定“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把握工作重点,稳步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