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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泰政办发[2008]3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或调整部分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泰安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洪峰 (市长)
  副组长:
  王云鹏 (副市长)
  宋 鲁 (副市长)
  闫新建 (副市长)
  任先德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孙运飞 (市政府秘书长)
  董树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科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庆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皇甫炳胜(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程建达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单建军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光锋 (市经贸委主任)
  桑新华 (市教育局局长)
  郭向军 (市科技局局长)
  杨淑东 (市监察局局长)
  张书盈 (市人事局局长)
  刘相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邢长彦 (市交通局局长)
  和玺章 (市水利渔业局局长)
  赵明华 (市农业局局长)
  于文龙 (市外经贸局局长)
  张 韧 (市统计局局长)
  艾庆森 (市环保局局长)
  李际山 (市建设局局长)
  程 明 (市旅游局局长)
  卞同德 (市国资委主任)
  袁久亮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亓利群 (市物价局局长)
  陈 强 (市中小企业办主任)
  赵秦鲁 (市国税局局长)
  葛明跃 (市地税局局长)
  高 玲 (市工商局局长)
  贾文品 (市质监局局长)
  张海清 (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行长)
  于明文 (泰安银监分局局长)
  巩树本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太阳 (市节能办主任)
  万志军 (泰安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王光锋兼办公室主任,市经贸委总工程师张永祥、市环保局副局长耿克华任办公室副主任。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方面的工作由市经贸委为主承担,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市环保局为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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