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政发〔2008〕1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森林资源在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建立森林资源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07〕11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初见成效。通过全州各级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州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初见成效,据2005年二类资源调查结果统计,全州林业用地面积为2735.28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4539.1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含灌木林)37.6%,实现了森林蓄积及森林覆盖率的持续双增长,为生物产业、旅游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推进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边疆民族自治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形势。目前,我州森林资源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经营主体不落实、效益低下,难以满足社会发展对林业的需求; 经济增长中环境破坏和污染、林地非法流失、超限额采伐、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薄弱,不能适应当前林业发展的要求;乱砍滥伐,乱占林地、毁林开荒、林地非法流失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健康顺利推进和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和繁重。
(三)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持续发展的根本,森林资源林政管理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职责。保护好森林资源,对于防治水土流失,减少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人民政府和林业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真贯彻州委七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农业立州、工业强州、城镇富州、开放活州、科教兴州、和谐稳州”战略,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针对当前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完善措施,强化管理,搞好服务,努力把我州森林资源保护好、管理好、建设好。
二、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