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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

  (三)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进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云发〔2007〕11号)精神,加强以社区综合服务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相配套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社区自治组织的依法选举,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社区居民会议及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积极扶持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和社区公益性组织,逐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以村民自治为重点,扎实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积极引导农村社区救助、社会福利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劳动、法律等服务进入农村社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通过努力,到2010年实现全州80%的城市社区和10%的农村社区达到“六好”要求,到2015年全部城市社区和50%以上农村社区达到“六好”要求的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完善和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认真做好双拥模范城(县)的创建工作,积极为驻文部队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提高全州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努力形成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补助标准增长机制,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健全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采取市场化方式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大病住院医疗保险等办法,切实有效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继续全面推行“双考”安置办法,切实规范安置秩序,加大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渠道安置、多形式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制度,引导和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不断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标准。认真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推进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抓好全州4个重点军供站维修改造规划项目的实施,加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军供保障能力。
  (五)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以兴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老年福利服务机构为重点,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积极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社会福利机构的改组、改制和改造,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运行机制。依法完善福利企业减免税收等扶持政策,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采取集中供养、家庭收养、社会寄养等多种方式,提高孤儿养育水平,建立“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对艾滋病致孤儿童实施救助服务。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力争“十一五”期间福利彩票发行销售逐年递增,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资金。切实加强老龄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政策,加快建立高龄、病残、特困老人救助扶持制度,大力推进“163”计划,积极构建多层次的老年保障体系。通过努力,逐步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面向社会公众、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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