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质监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
(二十三)经贸部门:及时掌握煤、电、油、运、企情况,协调各行业开展工作,保障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民生产品生产企业的运行;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二十四)发改部门:对灾害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相关意见,规划灾后重建方案;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二十五)环保部门: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二十六)林业部门: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林业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二十七)旅游部门:做好旅游设施受损情况调查统计及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二十八)其他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有关工作,并随时待命参加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
四、预警和应急启动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强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本应急预案预警等级分为一般(黄色预警,Ⅲ级)、较大(橙色预警,Ⅱ级)和重大(红色预警,Ⅰ级)三个等级。
黄色预警(Ⅲ级):本市2个县、区(市)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某一个县、区(市)范围内发生生产生活紧急问题,由相应县、区(市)应急机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和有关应急机构报告。
橙色预警(Ⅱ级):本市5个县、区(市)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有两个县、区(市)范围内发生生产生活紧急问题达到启动应急预案的,由市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随时向省应急办和省政府有关应急机构报告。
红色预警(Ⅰ级):本市7个县、区(市)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由省政府有关机构决定启动Ⅰ级预案,市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执行上级应急指令。
五、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市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六、灾害评估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设立四个评估组,对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引发的四类公共突发事件及次生灾害进行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