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业方面
继续拓展服务标准化建设领域,重点发展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商贸流通、移动通讯、金融保险及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制定省级服务地方标准4项,创建服务标准化基地和示范点3个以上,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三、主要工作
(一)研究构建适应我市优势制造业的技术标准战略运行机制。形成政府有力推动,行业协会指导,企业自主实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检测机构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技术标准战略推进机制。
(二)大力加强企业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相配套的企业标准体系,以实施《企业标准体系》国家标准为切入点,加强我市主要产业尤其是进出口贸易关系密切的产业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关联度的研究,及时跟踪、分析、研究确定采标目标和措施,加大采标工作力度。
(三)加快标准化自主创新步伐,抢占技术标准制高点。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省标准化组织,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将开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关键技术融入技术标准,并积极申报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推进标准创新、高新产业标准化、循环经济标准化等试点工作。
(四)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加快农业标准制(修)订的步伐,完善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主体,企业标准相配套,多种操作规程为补充,能够覆盖我市主导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全过程的标准化实施,在农业龙头企业推行“农业良好规范”试点工作,鼓励农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五)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拓展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和新兴领域、社会公共事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强化服务标准化基地和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品位,为建设服务型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
成立盐城市推进技术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质监、科技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宣传、发改、经贸、科技、财政、农林、外经贸、环保、旅游、质监、商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具体负责技术标准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推动本地技术标准工作的实施。建立健全推进技术标准工作责任制,并列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