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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8〕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八日

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吸取“6·29”重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压降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坚持市、县(区)、乡(镇)、村整体联动、分块实施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城乡交通秩序显著改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8日至7月28日)
  召开动员大会,对全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进行部署发动,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张旗鼓、不间断地宣传集中整治攻坚战,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隐患排查阶段(7月29日至8月28日)
  重点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农业机械、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接送学生车辆、市县城区交通等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查清隐患,不留死角,并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29日至10月29日)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分级负责、逐一整改,做到整改资金、责任、措施、时间、预案“五落实”。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在限期整改的同时落实安全监控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对不能落实整改要求的单位、车辆、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30日至12月30日)
  各牵头部门回顾总结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市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情况、长效管理机制措施落实情况等。市政府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整治工作出色的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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