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林业园林绿化局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
(遵府办发〔2008〕9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9年来,我市林业园林绿化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克服困难,辛勤工作,退耕还林工程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8月23日,市林业园林绿化局荣获“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为表彰市林业园林绿化局为我市退耕还林工作作出的突出贡献,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获国家和省级综合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实施意见》(遵委办发〔2007〕52号)第四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林业园林绿化局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现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