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快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国际化要求,大力培育标准化人才,不断提升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保障和支撑能力。加大对技术标准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造就一批能够代表国家、行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一批代表我市主持或者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研制的优秀人才队伍,建立适合我市需求的标准化人才专家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由质监、科技、发改、经贸、外经贸、财政、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环保、旅游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实施。建立健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责任制,并列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完善政策导向。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把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列入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科技计划、人才培养等相关工作之中,研究、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重点产业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和体系。要把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作为享受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农业科技进步和外贸进出口、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扶持政策以及推优评优、政府采购、项目审定等工作的重要条件。
(三)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对经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报立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增强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保护环境和安全的项目,加大引导、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
1.成为全国标准化技术专业委员会的单位、分技术委员会单位和工作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20万、10万元;对于提出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研制项目并得到列项认可,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资助经费50万元;对提出国家标准研制项目并得到列项认可,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资助经费20万元;提出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并得到列项认可,并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的,资助经费3万元。
2.对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补贴经费5万元;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补贴经费3万元。
3.对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获得国家4A级确认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3A级确认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省4A级确认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省3A级确认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4.省级以上服务标准化试点企业通过验收的,资助经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