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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08〕4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我市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各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顺利启动并实施,根据《贵阳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成立贵阳市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翟 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 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高 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廖培德(市编办副主任)

  胡小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尹相华(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晓萍(市财政局副局长)

  曹玉珍(市统计局局长)

  刘晓渝(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崇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晓林(市审计局机关党委书记)

  黄景阳(市民政局副局长)

  康 志(市委督查室主任)

  应建琴(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汤慧勇(云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汤 辉(南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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