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三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更名为三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并重新调整组织机构的通知
(三府办〔2008〕16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构建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消防格局,巩固消防工作社会化长效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三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更名为三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并重新调整组织机构,负责全面统筹、研究、部署、指导三亚市消防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主 任:三亚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三亚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
副 主 任:三亚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秘书长
成 员:
市公安局负责人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人
市财政局负责人
市监察局负责人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人
市文化体育出版局负责人
市旅游产业发展局负责人
市商务局负责人
市教育局负责人
市卫生局负责人
市交通局负责人
市水务局负责人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人
市民政局负责人
市民族宗教局负责人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三亚工商局负责人
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
市林业局负责人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
市公安消防局 负责人
河东区管委会负责人
河西区管委会负责人
天涯镇政府负责人
崖城镇政府负责人
海棠湾镇政府负责人
凤凰镇政府负责人
田独镇政府负责人
育才镇政府负责人
三亚供电公司负责人
三亚供水公司负责人
三亚空中交通管理站负责人
农垦三亚办事处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消防工作的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消防局负责人兼任,地点设在市消防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电话:88956116、88956118(传真)。各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的消防安全机构,上报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确定本单位联络员,并务必于2008年7月25日前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