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州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迪政发〔2008〕2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全州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 首问责任制 限时办结制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全州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意见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11号)已于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做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州行政机关实施“三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促进迪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行政机关实施“三项制度”应当达到如下预期目标:一是机关的作风和形象有明显好转;二是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显著提高;三是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四是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五是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六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二、实施的范围和重点
全州行政机关及其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列入“三项制度”实施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机关和单位: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州县乡(镇)政府系统所属参照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