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展重点时期的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检查。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结合森林生态旅游节、奥运会期间,“十·一”国庆节、中秋节、元旦等重点时期的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行为,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频率,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障人民群众重大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七)开展奥运会期间进京食品专项整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商务部门、畜牧部门负责。把黑龙江省翔宇实业集团、铁力市集佳牧业、五营中植养殖基地等企业为重点对象,加强抽检、检查频次。当地主管部门要指派专人定点负责,深入生产加工一线监督指导,严把生产质量关、检验关、出厂关,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进京食品质量安全。
三、时间要求及督察方式
(一)各地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自行安排整治时间,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针对本地区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单项突破的方式,科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于11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工作。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采取单项督导或联合督导的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对整治成果突出、工作有创新的地区和部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地区和部门,要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因渎职失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按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年终县(市)区局党政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将平时开展工作情况作为考核主要依据。各县(市)区局要明确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将监管重心下移,针对本地区存在的薄弱环节,适时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并要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切实予以保障。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县(市)区局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作用,促进各监管部门的密切协作,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把整治与建设、当前与长远结合起来,既要通过专项整治解决当前我市食品安全领域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又要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快各项长效机制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