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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无线电广播电视台站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

  (五)督促设台单位在2008年7月份之内完成对不合格台站的整改,坚决防止不合格台站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民航通信的干扰。

  附件2:
全州广播电台检测的方案

  近年来,由于广播电视无线电发射设备老化、频率偏移、杂散发射超标等问题日益突出。到目前为止,我州共发生了2起广播调频发射信号互调干扰民航通信的事件,虽然这2起干扰已在州无线电管理处和州人民广播电台的共同协调努力下得到解决,但是干扰隐患仍然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云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航飞行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航无线电通信导航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9号)、《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云无办〔2008〕30号)、《关于开展全省无线电广播电视台站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云无联〔2008〕2号)要求,为加强对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的管理,消除无线电干扰隐患,切实保障2008北京奥运会期间我州民航无线电导航和广播电视播出安全,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确保民航通信的绝对安全,迪庆州无线电管理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此检测方案。

  一、检测目的及依据

  目的:检测广电调频发射机和校园调频台相关发射指标,防止调频信号干扰民航通信安全。

  依据:上述相关文件精神并按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制定此测试方案。

  二、需检测的设备

  1.发射功率在50W以上(包括50W)的无线电广播电台;

  2.校园调频广播台。

  三、检测人员

  州无线电管理处技术人员,各设台单位技术人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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