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建设局建设工程抗震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
(乐府办[2008]1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县建设局《建设工程抗震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建设工程抗震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县建设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为做好我县工程抗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证排查质量,现 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和对象
全县所有已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重点是:
(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办公楼等公共建筑。
(二)市政公用设施,包括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电视广播、通讯、燃气管道等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三)住宅(含农村民居)。
二、排查的内容和程序
排查内容:
(一)工程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防;是否存在沉降、开裂、倾斜等问题。
(二)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中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规划进行审查。
(三)没有委托符合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建设的农村民居及其他建构筑物,主要对其现状进行实物检测。
包括:场地地基和基础的抗震质量;建筑方案和结构布置的抗震措施;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力;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和配筋构造;砌体结构的高度、层数和整体性连接构造;钢结构的整体、局部稳定性和连接的整体性;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拉结构造;屋面、女儿墙是否有抗震措施等。
排查程序:
(一)做好排前的培训工作,派员到省参加排查观摩会议,学习排查顺序和方法。
(二)通过查阅档案和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排查。对没有图纸等档案文件资料的建设项目,采取现场踏勘的方式进行。排查时需携带回弹仪、钢筋扫描仪等检测设备供现场踏勘时使用。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第一阶段:由建设局会同教育局、卫生局等部署开展对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的排查,在7月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