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人口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州人民政府成立人口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文龙 迪庆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冯金祥 迪庆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和桂琼 迪庆州人口计生委主任
毛建忠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雀永贵 州民政局副局长
李向阳 州财政局副局长
和美莲 州卫生局副局长
王崇明 州广电局副局长
木丽琼 州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刘维芬 州妇联副主席
熊绍坤 州残联副理事长
董志君 共青团迪庆州委副书记
斯那卓玛 州人口计生委科技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人口计生委,由木丽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宣传部门:将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好面向群众的政策宣传和知识传播,组织协调好出生缺陷的宣传、报道。
民政部门:负责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中,配合人口计生、卫生部门做好优生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倡导群众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经费的落实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出生缺陷二级干预工作,并发挥本部门优势,做好遗传与优生宣传咨询。组织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开展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指导科学育儿、积极引进优生、优育新技术,对出生缺陷儿童进行治疗和康复训练。建立和完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做好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广播电视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生殖健康知识的公众教育,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尤其是育龄人群防范出生缺陷的意识,为减少出生缺陷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的组织筹划、协调及检查评估工作;做好出生缺陷、优生优育、“五期”教育等宣传、咨询、培训、指导工作,教育引导群众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并主动接受干预措施;做好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向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的孕妇免费提供小剂量叶酸制剂的工作,以降低神经管畸形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