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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


  3.按照上档次、高标准的要求,结合公厕取消收费,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二)城市综合执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城管局牵头,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和街道办事处(乡、镇)具体负责:

  1.建立方格式执法网络,划定一定区域,按照“定人员、定岗位、定时段、定内容、定标准、定奖惩”的要求,将区域内的综合执法十个方面的执法工作职责责任到队、责任到组(中队)、责任到人。

  2.在方格式网络内实施点、线、面相结合的执法管理措施。

  在“点”上:对主干道、重要节点、窗口地段采取定人、定岗形式重点守候执法;

  在“线”上:对主、次干道以定时机动巡查的方式进行执法管理;

  在“面”上:对小街小巷、居民小区、公共单位等以定期巡查的方式开展执法管理。

  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在牵头组织全市城市综合执法队伍认真开展方格式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同时,为缓解两城区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具体承担中华路、遵义路、延安路、瑞金路、中山路、北京路范围内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建筑工地、占道停车、建筑噪声和生活噪声的执法管理工作。

  (三)强力推进“弹性工作制”

  有效解决正常法定工作日(时)以外市容环境卫生脏、乱突出的问题,在城市综合执法和环境卫生作业工作中,实施“弹性工作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统一组织辖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环卫站(所)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按照弹性工作地段、工作时段、工作内容要求,科学安排,合理调配管理力量,落实责任:

  1.对确定实施弹性工作制的路段、点进行细化,明确起止位置或范围。

  2.分别确定每条路段和每个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根据弹性工作内容要求,明确具体执法人员和环卫工人的工作职责。

  4.根据弹性工作时段要求,明确每一个时段具体的执法人员和环卫工人。

  5.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每一条路、每一个点、每一个时段都有确定的督查人员实施督查。

  在节假日、双休日实施弹性工作制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可视情况安排相应的补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补休的,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发放加班费用,所需经费,属市级财政的,由市财政解决,属区级财政的,由区财政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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