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受理《2008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公告

  根据《2008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组织实施的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上海市重点产业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专题》项目,均应按照“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受理《2008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填报。
  一、专题目标
  适应于上海产业发展的需要,在本市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专业化配套中小企业,提高产业发展中协作配套能力,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开发和生产水平,形成支撑社会创新的技术服务体系。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08年度产业技术创新攻关指南》的要求
  2、重点支持围绕《2008年度产业技术创新攻关指南》技术创新十大专项、技术攻关十大主题、技术提升十大方向,进行配套的、专业性较强的、在国内同类产品领域中技术水平、销售收入排名前三位,或三年内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的中小企业。
  3、申请单位必须是拥有一定数量自主知识产权、能形成自主品牌的中小企业。
  4、申请单位具有技术创新鲜明特色的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国家级和市级重大开发项目相关子课题的企业,项目领军人物是拥有掌握独特技术的带头人。
  5、优先扶持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
  (1)列入市、区重点扶持的拟上市的中小企业;
  (2)技术先进型的服务企业,包括产品技术研发服务企业、技术外包服务企业和技术型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企业等。

  附件二:
2008年度产业技术创新攻关指南

  一、技术创新十大专项
  1. 大型民机
  重点支持150座级以上大型客机的机身、发动机、机载设备和材料等研发。
  2. TFT-LCD
  重点支持高世代大尺寸生产线工艺技术及高端液晶显示产品设计技术的开发;LTPS TFT-LCD等技术的研发。
  3.大型风力发电
  重点支持2MW以上双馈异步风力发电机、风力发电主控制器、偏航变桨轴承、电缆等关键部件开发;海上风机设备安装关键技术开发。
  4. 集成电路
  重点支持已初步完成技术验证的集成电路专用芯片(平板显示驱动芯片、无线移动通信芯片、RFID芯片、数字电视芯片等)的设计和制造工艺研发。
  5. 高性能、特种纤维材料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