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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受理《2008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公告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08年度产业技术创新攻关指南》的要求。
  2、优先支持联盟行业优势企业与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2008年度产业技术创新攻关指南》中技术创新十大专项、技术攻关十大主题共建的产学研合作平台项目。
  3、项目单位具有相应的产学研合作的科研场地和专业化研究设备,科研经费投入连续两年超过10%以上。
  4、项目单位拥有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技术领军人物和研发团队,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参加项目合作的须是较为固定的科研团队或重点实验室。
  5、项目单位在近两年内曾经以产学研合作的方式,承担过国家或市级重大技术攻关项目。

《上海市重点骨干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题》申报指南

  根据《2008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组织实施的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上海市重点产业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专题》项目,均应按照“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受理《2008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填报。
  一、专题目标
  以培育创新主体、完善基础平台、突破关键技术、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建设与企业发展相适应、代表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创新平台,形成一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技术团队,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逐级向行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进一步提高相关重点产业领域中骨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08年度产业技术创新攻关指南》的要求
  2、重点支持《2008年度产业技术创新攻关指南》中技术创新十大专项、技术攻关十大主题、技术提升十大方向中技术水平领先、技术团队创新能力强、研发手段较为先进,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可以申报该专题项目。
  3、项目单位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单位近三年承担过国家级和市级重大开发项目。
  5、项目单位牵头主持或作为主要单位参加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订。

《上海市专业化配套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培育专题》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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