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划标准
1.社区绿色回收亭。社区绿色回收亭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的基础环节,规划范围按主城区1000~1500户居民、次城区1500~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亭,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5平方米。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管理。
2.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废旧物资交易市场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中枢,主要承担再生资源集中分拣、整理、加工和交易任务。拟在5个行政区建设约10个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其规划标准为:
(1)占地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具备储存、集散和加工功能;
(2)废旧物资经营摊位分类设区;
(3)每个摊位设办公室,办公区与废品分离。上、下水设施齐全;
(4)地面主干道硬化,道路畅通;
(5)消防设施齐全,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经营;
(6)加工项目必须达到环保规定要求。
3.旧货市场建设参照废旧物资交易市场规划标准执行。
4.再生资源回收运输。再生资源回收运输系统由社区内收购专用车、回收亭到集散地的机动运输用车和分捡加工后运送到用户的机动运输车三部分组成。运输车辆要达到封闭和“五统一”标准,即统一颜色、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5.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管理。要加强对回收亭收购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收购行为。
三、职责任务
(一)市商务局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组织整个网络的规划设计、标准制定,参与相关法规政策的调研论证,提出具体建议。
2.负责指导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对废旧物资交易市场、旧货市场、回收亭和流动收购车的项目建设工作。
3.负责再生资源市场和回收网络的运营和日常管理。
4.负责指导龙头企业组建再生资源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行业权益,积极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守法、诚信、规范经营。
5.组织编制《大庆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制订《大庆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标准》和《大庆市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施意见》。负责协调各区、各有关部门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市发改委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