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庆政办发〔2008〕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三日
大庆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六部委《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和大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创卫成果实施长效机制若干意见》(庆办发〔2008〕2号)文件要求,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本着“各行业管理部门分工负责,整顿与规范并举”的原则,保证主城区废品收购站既不影响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又能正常经营、平稳过渡,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
二、发展思路
总的思路是:按照构建和谐大庆的要求,以创建卫生城市为契机,以建立规范、高效、完善的现代绿色回收网络体系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原则,逐步形成以社区网点-集散市场-加工利用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总体目标
1.按照我市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需要,在社区、大专院校建设200个标准化的绿色回收亭,配置1000辆流动收购车,在全市社区形成一个规范化的回收网络,解决目前存在的个体商贩和不法收购户乱收乱购、乱堆乱放、污染环境、惊扰居民、影响治安等问题,努力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便利、清洁、和谐的生活环境。
2.在主城区外或城乡结合部建设10个规范化的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和3个旧货市场,从根本上解决废旧物资在市区囤积造成二次污染,收购摊点乱搭乱建、收赃销赃、无序经营等问题。
3.通过建设绿色回收亭、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网络,使全市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人员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废旧物资收购经营达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环境洁美、经营有序,方便群众、利于治安的要求,并逐步形成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加工利用的环保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