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辽宁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名单(2008年度)的公告
为推进我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开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和审核队伍建设,规范审核行为,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和 《
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5]151号)的要求,辽宁省环保局确定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机构名单(2008年度),现公告如下:
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沈阳市清洁生产中心
鞍山市清洁生产促进中心
抚顺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溪市清洁生产中心
丹东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锦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营口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阜新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铁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朝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盘锦市清洁生产中心
葫芦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