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二OO八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8]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定西市二OO八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污染减排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OO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定西市2008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确保完成省环保局《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甘环发〔2006〕110号)和省环保局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总量控制任务,做好2008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制定依据
省环保局《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甘环发〔2006〕110号)、省环保局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核查办法》,《定西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和《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有关指标要求,以及核定的我市200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础数据。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综合平衡存量、新增量,确定2008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为:化学需氧量削减1125.27吨(绝对量),二氧化硫削减24.80吨(绝对量)。结合辅助方案确定2008年全市削减粉尘8.75吨。
完成以上目标任务需通过3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削减化学需氧量54.85吨(绝对量)、1项监督管理和9项工程治理措施削减化学需氧量1070.42吨(绝对量);1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削减二氧化硫4.80吨(绝对量)、1项监督管理措施削减二氧化硫20.00吨(绝对量)。1项综合辅助方案工程治理措施削减粉尘8.75吨(详见附表)。
三、主要措施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将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并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