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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大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庆政发〔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07〕70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庆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工作方针政策,统一部署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解决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立华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丕龙 市委常委、副市长
      沈宏宇 副市长
      金建国 市长助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赵明江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丁喜富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设局局长
      姚丽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国彬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彩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长兴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刘桂岭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宋彦超 市统计局局长
      单海峰 市教育局局长
      王兴柱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冯建国 市监察局局长
      李忠惠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曲殿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 武 市交通局局长
      杨一龙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徐国臣 市水务局局长
      楚小平 市林业局局长
      苗春水 市商务局局长
      袁长军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 策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张国栋 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颜祥森 市人事局局长
      吴洪彬 市物价局局长
      钟永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张文英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兰英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栾福成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侯玺权 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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