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创建全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大政办电〔2008〕10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大发〔2007〕24号),了解掌握创建全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工作进展情况,州人民政府决定,近期将对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8年7月21日至28日。
二、督查内容
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州人民政府与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创建全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试验区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州人民政府与州级相关部门签订的《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以及州人口计生委与县市人口计生局签订的责任书,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进行督查。
三、督查方法
本次专项督查由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州人口计生委配合,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深入各县市进行督查。
1、对各县市的专项督查在县市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听取各县市的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再由州督查组在各县市随机抽取3个乡镇、村,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
2.州级财政、公安、人事、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地税、工商9个部门的《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的专项督查,以自查为主。各部门要结合与州人民政府所签责任状内容,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自查报告于7月25日前报州政府督查室。
四、人员安排
第一组
组 长:李少泉
成 员:苏志敏 蔡 斌
驾驶员:陈炳坤
负责督查大理市、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
第二组
组 长:李桂芳
成 员:张学军 张少佳
驾驶员:周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