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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3、全面实行AB角工作制

  (1)实行工作人员岗位代办制度。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并说明由本科室的某某人代替办理相关事务。

  (2)单位领导之间、各科室人员之间以及各科室之间,要坚持做到相互补位,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乡镇政府

  1、乡镇政府统一制作《便民服务手册》。其内容包括所属各站所的职责职能、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办理人员的联系电话、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服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等。有条件的乡镇可将《便民服务手册》发放到每家每户,条件不具备的乡镇也应将《便民服务手册》发放到村民小组。

  2、在乡(镇)政府办公区必须设置的内容

  (1)设置值班室。主要负责对办事群众的接待、引领、解答、相关问题的咨询服务工作。实行周末、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留守制度,确保群众任何时候来办事都找得到人。

  (2)设置固定的政务公示栏,适时公布群众关心的资金支出、计划生育、土地征用等政务信息。

  在乡镇办公区的办公室门口设置服务公示牌。公示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主要职责、联系电话,以及举报电话。

  (3)设置意见建议箱。意见建议箱上标明开启时间、负责收集意见建议的专门科(室)或专人。

  (4)设置相关标志。在乡镇政府会议室或醒目位置悬挂《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事项》、《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方式》等标志牌。

  3、推行“代理制”或“预约制”。代理制是指机关干部代群众办理事务,其核心内容是“群众办事,干部服务”。我州多数乡镇地处山区,群众到乡镇办事极不方便,乡镇干部要结合下乡、进村的时机,为群众代办各种事项,并做好登记。预约制是指群众到乡政府办事可与工作人员提前预约,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服务,切实提高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

  4、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大理州行政机关为民服务规范》(大政办通〔2008〕36号)中的“办事十则”、“服务准则”、“文明服务用语”及“禁忌用语”。对办事人要做到“五个一”:一声问候、一个起立、一个微笑、让一座位、一杯热茶(水)。

  5、建立乡镇干部职工工作周志自报制度。内容包括本人周内工作完成情况,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处理意见及下周工作计划等。干部职工必须如实填写,按时自报。建立干部职工工作周志自报制度目的是:有效开展平时考核,跟踪工作痕迹管理;克服干部职工散、拖的现象,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强化层级管理,突出一级抓一级的管理方法,形成跟踪问效、相互监督的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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