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兰政发【2008】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从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和解决民生问题为主线,以扩大非职工人群参保,提高参保率为目标,严格遵循“低水平、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使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列入全国试点,并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07 年底,全市参保缴费居民达到47.18万人,参保率达到71.55%,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兰州市医疗保险局等8个先进集体、李仓海等1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服务理念,继续保持和发扬开拓进取、勇往直前的精神,巩固成果,再创佳绩。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从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争先创优,共同推进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兰州市200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
  兰州市医疗保险局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民政局
  兰州市财政局
  西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安宁区医疗保险局
  城关区医疗保险局
  七里河区医疗保险局

兰州市200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
  李仓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保险处处长
  邸兆信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杨仁名 市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所长
  李云嫦 市政府办公厅工交处副处长
  薛惠琴 市财政局社保处主任科员
  王 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保险处主任科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