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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 专项治理成效明显,食品深加工、清洁生产得到规范和提升,特别是当地人民政府、群众关注的重点区域、重点小企业得到整治。乡镇以上城区小作坊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较上年明显下降,全年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突发性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4. 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得到大力发展,经济效应和综合效益明显增加;农村的产业化结构进一步调优调强,能够使农业、再生资源、特色经济显现出明显优势;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形成大宗农业产品、龙头企业、种养殖农工商一体化产业显现出明显优势,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增长,解决城市再就业和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5. 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畜牧业及农副产品的商品转化率大幅提高,切实转变食品产业经济的增长方式,不断增强食品产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农副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大幅降低,按国内国际标准衡量达标率逐步提高,推进食品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6. 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各类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县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基本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县城以上城市的生猪定点屠宰率实现100%。当地饮食安全系数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二)具体任务

  1.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县、乡、村3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90%,县人民政府对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较上年明显下降,无特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突发性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2. 食品产业对地方和农村经济起到带动促进作用,食品产业经济在地方工农业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逐年增加。每个县50%以上乡镇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每个县都培育有一个特色食品产业。

  3. 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70%以上。抽检各环节有毒有害物质指标均下降,按国内国际标准衡量达标率逐步提高。

  4. 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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