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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楚政办通〔2008〕5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楚雄州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七月十一日

  楚雄州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05〕113号)和《云南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云食安委〔2007〕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机制,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结合楚雄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促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坚持以农村食品安全 监管责任网、监督网和流通网“三网” 建设为重点,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自主创新,大力发展特色食品经济;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进程;坚持强化科学监管措施,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试点范围

  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将逐步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除元谋县已经被列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外,确定牟定县和南华县为首批州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县。同时,各县、市要分别确定1个-2个乡镇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经过3年至5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1. 食品安全科学监管的格局基本形成,食品产业得到有效帮促。示范县农业经济增长率逐年提高,工农业生产总值的绝对增加值逐年提高,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经济比重不断增长,农民纯收入逐年增加保持快速势头,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2. 食品放心工程列入示范县的政府议事日程,列入政府民心工程,科学合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已基本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基本建立和落实诚信承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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