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吉林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吉林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8〕113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部分领导工作分工变化,省政府决定对吉林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如下调整:
  组 长:房 俐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吴佩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蒋力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殿富 省卫生厅厅长
      张 晶 省民政厅厅长
      高 壮 省财政厅副厅长
      罗亦非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崔惠兰 省残联巡视员

  成 员:
  刘勇兵 省教育厅副厅长
  兰亚明 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学本 省人事厅副厅长
  巩 固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褚民华 省建设厅副厅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