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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

  附件: 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责任书评分细则表

考核内容

考核目标

量化内容

一、组织领导(25分)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1. 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2分);

2. 领导小组及时听取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少于3次(3分)。

(二)制定总体部署,有计划地对本级本部门工作进行协调推进

1. 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方案(1分);2. 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4分);

3. 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并下达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3分);

4. 协调推进,工作进展顺利(2分)。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指导

1. 组织对下级人民政府和下属部门指导和督查(4分);

2.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3分);

3. 按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年度报告和有关材料(3分)。

二、制度建设(20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

1.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保密审核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5分);

2. 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2分)。

(二)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级本部门行政目标管理内容

1. 制订本部门目标管理制度(2分);

2. 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组织考核,落实奖惩;(5分);

3.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常委会、政协、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3分);

4.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3分)。

三、学习培训(10分)

(一)组织本级本部门公务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组织本级本部门公务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分)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5分)

四、公开的内容(35分)

(一)制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

1. 科学、规范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5分);

2. 更新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9分);

3. 修订、补充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7分);

4. 公开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5分)。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1.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申请公开信息(4分);

2. 妥善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5分)。

五、公开的渠道(10分)

(一)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网络平台

建设或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网络平台(5分)

(二)采取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

采取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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