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内容
| 考核目标
| 量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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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25分)
|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 1. 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2分);
2. 领导小组及时听取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少于3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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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总体部署,有计划地对本级本部门工作进行协调推进
| 1. 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方案(1分);2. 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4分);
3. 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并下达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3分);
4. 协调推进,工作进展顺利(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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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指导
| 1. 组织对下级人民政府和下属部门指导和督查(4分);
2.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3分);
3. 按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年度报告和有关材料(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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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建设(20分)
| (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
| 1.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保密审核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5分);
2. 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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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级本部门行政目标管理内容
| 1. 制订本部门目标管理制度(2分);
2. 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组织考核,落实奖惩;(5分);
3.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常委会、政协、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3分);
4.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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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培训(10分)
| (一)组织本级本部门公务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组织本级本部门公务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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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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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的内容(35分)
| (一)制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政府信息
| 1. 科学、规范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5分);
2. 更新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9分);
3. 修订、补充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7分);
4. 公开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业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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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 1.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申请公开信息(4分);
2. 妥善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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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开的渠道(10分)
| (一)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网络平台
| 建设或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网络平台(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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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取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
| 采取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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