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激励机制和市场环境,培育技术创新群体,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四)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正常的工资收入增长机制和防止工资拖欠的制约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体系。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推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选择部分县 (市)进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社会保险试点。
探索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选择3-4个有条件的县 (市)开展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试点。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深化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推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完善延边大学等23所高校专业技术和全省中小学教师“评聘结合”改革试点。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农村、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发展文化产业。
大力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积极推进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做好改革试点准备工作。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改革以药养医的运行体制,建立医德考评制度。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城乡对口医院、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新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四、加强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一)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各市 (州)、县 (市)、省直有关部门要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各项工作,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改革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把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今年确定的重点推进的改革和探索推进的改革及试点任务 (附件),要认真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改革任务和试点顺利推进。要建立部门间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实行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改革形势,研究改革重点,部署和监督检查改革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团结协作,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的工作制度。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实施主体,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有关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协调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发展改革部门通报本地、本部门改革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