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健全社会资金配置机制,完善金融体系,加大直接融资力度,以金融组织、产品、市场为重点,着力推动金融创新,组织实施重点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融资计划。积极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深化改革。创新地方金融资产增值模式,研究组建地方金融投资集团。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有条件的市 (州)、县 (市)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继续推进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
(五)积极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公共财政向公共事业和民生工程倾斜的保障体系和机制。全面实施市 (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县(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继续深化省直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市 (州)、县 (市)部门预算改革试点,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全面进行项目支出分类编制部门预算试点。探索建立地方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继续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六)深化对外经贸体制改革。积极培育进出口贸易主体,实行外贸经营主体备案登记制,完善企业准入与退出制度。完善大宗商品进出口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进出口重点商品监测预警机制。完善 “引进来”和 “走出去”的管理体制,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招商引资模式。以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为载体,探索建立东北亚区域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机制,搭建区域性国际投资贸易和交流合作的平台,推进招商机制和制度创新。推进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管理体制创新。
按照 “小政府、大服务”的原则,探索和建立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开发和 “长吉图开放合作区”相关工作。重点推进日韩港工业园区、中俄 “路港关”、中朝 “路港区”建设,着力打造东北亚区域开放联动的发展引擎。抓好县 (市)工业园区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业集中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探索推进的改革和试点
(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政府投资决策、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健全投资监管体系,规范实施投资项目备案制,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拓展各类投资公司融资功能,搭建投融资平台。
(二)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步推进电力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进供热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 “谁用热、谁缴费”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