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吉林省2008年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国家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制定我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实行职能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围绕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探索建立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减少、下放现行行政审批项目50%以上,减少年审年检项目50%以上。继续完善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实行行政审批联审联办制和首办负责制。规范招投标制度,建立项目法人招标、特许经营招标、代建制招标等制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推行政务公开。深化公共事业改革,完善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公开办事制度,实施政务公开、服务、监管一体化。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构建省、市、县政府新闻、信息发布网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上下联动的新闻发布机制。推行电子政务,探索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网上监督的新模式,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股份制改革,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全省13户改制遗留难点企业的改革重组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稳步推进长春、四平、白山市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建立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动国有资本战略重组。加快建立全面预算制度,强化财务监督的硬约束作用。建立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三)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集中力量深化以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三项改革。积极推进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 “普九”债务试点,选择10个县 (市、区)探索农村社区管理体制试点。全面推进农业保险试点。落实 《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推进通化市、大安市、梨树县和抚松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落实省政府 《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理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体制,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积极推进国有农林牧渔场管理体制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抓好延吉市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做好验收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