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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吉林省2008年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吉林省2008年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政明电〔2008〕9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 《吉林省2008年改革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吉林省2008年改革指导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08年深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推进吉林振兴的体制机制。

  一、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深化改革

  解放思想是改革开放的先导,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深化改革是推动吉林发展振兴的根本动力,要把改革与开展解放思想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解放思想推动改革,以改革促进解放思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的重大成就,靠的是改革开放。今后一个时期,要真正地转入科学发展轨道,走出一条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发展道路,关键还是要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体制和机制性障碍,要用发展的办法、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推动吉林振兴,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关键时期,对深化改革开放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必须认清改革的新形势、新特点,要以 “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思维方式,更加系统地谋划改革,敢于突破不适应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束缚,用思想大解放引领和推动各项改革。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关系、利益格局的调整,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突破、综合配套。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正确面对改革的不利因素,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要通过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让广大群众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赢得社会力量对改革的大力支持和投入,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实现多赢。

  二、重点推进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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