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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青政发〔2008〕35号)


  2008年7月21日,我市将举行北京奥运火炬(青岛地区)传递活动。为确保奥运火炬传递活动顺利进行,届时将实施交通管制和相应的交通调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7月21日奥运火炬传递线路交通管制措施
  (一)7时30分至8时,对东海路(普宁路至麦岛路段,含东海路)以南区域、麦岛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驶入上述道路(只出不进,公交车除外);允许东海路(台湾路至山东路段)以南区域道路(除新会路外)上的车辆和行人向北横穿通行;高雄路以东区域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向东横穿通行。
  8时起,上述区域道路禁止车辆通行。
  (二)8时至8时30分,对宁夏路、高雄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驶入上述区域(只出不进,公交车除外);允许高雄路以东区域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向东横穿通行。
  8时30分起,上述区域道路禁止车辆通行。
  (三)8时30分至9时,对香港中路(江西路至山东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驶入上述道路(只出不进,公交车除外);允许香港中路(江西路至山东路段)以南区域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向北横穿通行。
  9时起,上述区域道路禁止车辆通行。
  (四)9时至9时30分,对山东路(香港中路至东海路段)、东海路(山东路至太平角六路段)、太平角六路(东海路至香港西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驶入上述道路(只出不进,公交车除外);允许东海路(山东路至太平角六路段)以南区域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向北横穿通行。
  9时30分起,上述区域道路禁止车辆通行。
  (五)9时30分至10时,对香港西路(太平角六路至正阳关路段)、正阳关路、南海路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驶入上述道路(只出不进,公交车除外);允许香港西路、正阳关路、文登路以南区域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向北横穿通行;文登路、莱阳路向西通行。
  10时起,上述区域道路禁止车辆通行。
  7月20日24时起,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含人行道)。同时,与火炬传递主路线垂直相交的道路自相交路口起两侧各100米内不准停车(含临时停车泊位内),违者予以清障。
  上述路段禁止通行的结束时间由公安机关根据奥运火炬传递情况确定。
  二、7月21日部分区域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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