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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采取户外广告临时控制措施的通告

  (3)北京联合大学体育场;
  (4)首钢篮球中心;
  (5)石景山体育场;
  (6)月坛体育馆、月坛综合训练馆;
  (7)二十一世纪游泳馆;
  (8)朝阳体育馆;
  (9)朝阳体育场;
  (10)北京体育大学各训练场馆;
  (11)清华体育馆、清华游泳跳水馆;
  (12)北京语言大学体育馆;  .
  (13)北京八中体育馆、游泳馆;
  (14)首都体育学院田径场、游泳馆;
  (15)海淀体育馆、海淀体育场、海淀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
  (16)中国人民大学游泳馆、世纪馆;
  (17)昌平区体育场、游泳池;
  (18)首都师范大学体育馆;
  (19)北京交通大学体育馆;
  (20)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体育馆;
  (21)宣武区广安体育馆。
  2.通向训练场馆的主要道路。
  光彩路、和平里中街、北四环、阜石路、杨庄东路、体育场西路、体育场南路、南礼士路、月坛北街、月坛南街、亮马桥路、姚家园路(至平房桥止)、清华南路、成府路、双清路、学院小街、土城路、万泉河路、芙蓉北路、海淀路、中关村大街、京昌路、西环南路、玲珑路、车公庄西路、高梁桥路、皂君庙街、二龙路、登莱胡同、顺平路。
  (二)市中心主要道路。
  新街口大街、西四大街、宣武门内大街、宣武门外大街、安定门内大街、祈年大街、东四大街、天坛东路、平安大街、阜成门内大街、文津街、景山前街、朝阳门内大街;前门大街、两广路、西直门内大街等。
  (三)北京北站及其周边区域。
  (四)西单商业区及西单北大街。
  (五)公共电汽车。
  经过以上(一)至(四)或以上述(一)至(四)中涉及到的场址为目的地的公共电汽车车身及车厢内广告。
  (六)出租汽车。
  1.出租汽车车体和车厢内。
  2.场址周边及主要道路范围内出租汽车停车站。
  场址周边区域控制范围是指至少控制至场址最外侧安保界限向外辐射500米。对无安保界限的场址,周边区域控制范围则指该场址产权或所有权确定的边界向外辐射500米。如果在视野内存在突出的高层建筑、较大的广场或公园、重要的车站或交通枢纽等,不论是否在上述控制范围以内,均应予以个别控制。
  场址是指需持有奥林匹克证件或门票方可进入的奥运会、残奥会各项活动的举办地,以及与其邻接或共同使用的场地、北京奥组委或中国奥委会控制下的其他官方场地,以及由北京奥组委为奥运会、残奥会和相关目的而使用或许可使用的任何其他场地。场址类型包括竞赛场馆和非竞赛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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