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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7年度财政翻番县(市、区)进行表彰的决定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7年度财政翻番县(市、区)进行表彰的决定
(鹰府字〔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一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超常发展这个关键,扎实推进“四大一新”发展战略,县域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县级财政收入完成25.84亿元,增长46.7%,县级财政不断壮大,财政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了加快我市县域经济发展,鼓励县(市、区)做大做强做优财政蛋糕,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县(市、区)财政翻番奖励办法的通知》(鹰府发〔2007〕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财政翻番县(市、区)予以表彰:
  贵溪市,一年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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